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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柜员的工作内容_综合柜员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06-27 17:06:45

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劳动组织形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竞争能力,根据《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实务》、《农村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农村信用社出纳制度》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2、 第二条 综合柜员制是指在严格授权管理下,以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较高的人员素质为基础,实行单人临柜处理会计、出纳、储蓄、中间代收业务等面向客户的全部业务的劳动组合形式。

3、 第三条 综合柜员制业务运行遵循“安全、高效、规范”的原则,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保证重点环节和要害部位的制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四条 实行综合柜员制的营业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较好的内部管理基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控制约机制完善。

5、 二、建立了符合柜员制要求的严谨的劳动组织形式和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

6、 三、设有事后监督中心,能够实施全面、及时的事后监督。

7、 四、利用综合业务系统进行业务处理,每个柜员配置一套计算机终端及打印设备,一台高性能防伪点钞机及其他必要的办公设施。

8、 五、有完善的、先进的电子化监控设施。

9、营业厅内外安装电视监控录像设备,柜员每天营业开始直至营业结束账务轧平,业务操作过程始终处于监控之中。

10、 六、每个柜员应有相对独立的操作空间,原则上柜员之间均用隔板隔断。

11、客户办理业务时,能够看到柜员业务处理的过程。

12、 七、营业柜台等基础设施符合安全保卫要求。

13、 第五条 柜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良好的职业德道,忠于职守、敬业爱岗、廉洁奉公。

14、 二、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基本制度》、《农村信用合作社出纳基本制度》和有关金融法规条例。

15、 三、熟练掌握信用社内部各项规定、办法,坚持制度,照章办事,勇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16、 四、熟悉综合业务系统操作和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准确、迅速、灵活、独立处理每一笔业务和解决业务中一般性疑难问题。

17、主动热情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18、 五、从事金融工作两年以上,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的专业技术职务。

19、 第六条 柜员上岗前,应进行全面培训和考核,保证柜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0、 第七条 柜员轮休、短期离岗,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工作交接应在监交人员监督下进行,交接双方要认真核对账款、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及有关事项,核对相符后登记交接登记簿并盖章备查。

21、 第八条 各营业单位在落实监督制约机制的前提下,科学确定岗位组合。

22、但联行结算、票据交换业务必须落实人员,严格坚持印、押、证分管分用和换人复核等监督制约制度。

23、 第九条 实行综合柜员制营业网点的主管柜员全面履行会计主管岗位职责,对所有营业事项全面负责。

24、 第十条 柜员必须凭自己的柜员卡、柜员号和密码上机签到,临时离岗必须退出系统,并将经管的柜员卡、印章(包括业务印章和个人名章)、重要凭证、现金装箱加锁方可离开。

25、任何人不得使用别人已签到的计算机终端处理业务。

26、各柜员日终签退前必须做到平账,账实、账账、账款核对相符,将有关资料打印齐全,经主管柜员审核后方可签退。

27、 第十一条 柜员日间办理业务必须以真实、合法的原始会计凭证作为交易处理依据。

28、受理业务依次一笔一清,一笔未处理完毕不得离柜,不得接受第二笔业务,当日业务当日处理,不得积压。

29、柜员业务操作中,若出现故障应立即向主管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和不管不问。

30、对主管监督发现的问题,柜员要立即纠正,若不纠正被事后检查或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31、柜员间的工作要协调,凭证传递要及时正确、交接清楚,不得随意压票和拒绝办理。

32、 第十二条 联行结算和票据交换提出提入等业务不实行柜员制,仍按规定进行复核、确认。

33、 第十三条 联行印、押(机)、证必须做到分管分用,各负其责,营业终了,入库(保险柜)保管。

34、其他各类业务印章和个人名章也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混用。

35、 第十四条 柜员要按规定定期更换密码,密码组合不能过于简单。

36、启用的新密码封存后交主管柜员(会计主管)备案、保管。

37、柜员将密码泄密而被他人利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柜员承担。

38、因工作需要密码泄露的,事后要立即更换密码。

39、 第三章 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十五条 岗位设置 实行综合柜员制的营业网点应根据业务量大小,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以下岗位:主管柜员、综合员、综合柜员、凭证员、现金调拨员(分社除外)。

40、其他岗位在明确责任制和监督制约的前提下,按要求合理设置。

41、 第十六条 岗位职责 一、主管柜员岗位职责 (一)领导和管理辖内会计出纳工作,督促和检查柜员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操作规程,合理安排有关人员的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42、 (二)参与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及重大问题的决策,负责会计出纳工作总结,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向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会计部门报告工作。

43、 (三)按照内部管理规定,确定内勤人员的劳动组合,对柜员工作范围及权限进行授权控制。

44、掌管单位行政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联行专用章、钢印,掌握综合业务系统管理员密码和编押机管理员密码,确保综合业务系统的安全运行及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45、 (四)制定和落实柜员工作责任制,建立业务考核制度。

46、定期检查各柜员账务,加强现场监管,对柜员的工作情况做好检查和评价。

47、 (五)组织柜员进行业务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练兵活动,负责对柜员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定期考核工作。

48、 (六)按制度规定处理会计出纳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疑难问题,对发生的各类会计出纳差错和事故,及时组织追查、补救和上报工作。

49、 (七)按规定掌管有关登记簿,并做好纪录。

50、 (八)对综合柜员签发的存款证实书进行核实并盖章确认。

51、 (九)定期检查各柜员现金、重要凭证、有价单证保管使用情况。

52、 (十)每日定时开关监控系统,保管、定期观看监控资料。

53、随时对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54、 (十一)每日营业终了,检查各柜员保管的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卡片账、有价单证等是否相符,账簿的登记是否合规,并对检查事项在有关登记簿上做好记录。

55、 (十二)履行会计主管日常职责,完成领导和上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6、 二、综合员岗位职责 (一)协助主管柜员(会计主管)管理联行结算业务,组织开展业务宣传,协助组织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

57、 (二)编制有关会计报表,撰写分析资料。

58、 (三)按照规定及时计提应付息、折旧、呆账准备金以及向税务部门缴纳的各种税金。

59、负责纳税申报和缴纳,办理与税务部门之间业务事项。

60、 (四)负责协助主管柜员对对公账户开立的审查和大额存取款备案,并保管开户许可证和备案资料。

61、 (五)审查贷款业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计息是否正确,表外、表内利息的核算是否合规;应付息计提、税金缴纳是否及时正确,损益反映是否真实; (六)审核借据要素和贷款科目使用,保管贷款借据;核对、保管计息清单和利息卡片及有关贷款业务资料,记载贷款和应收利息手工账,随时查询欠息单位账户余额,及时扣收所欠利息。

62、 (七)按规定定期对社内往来、系统内往来(准备金和借款户)、同业往来、汇差资金账户进行核对,定期与单位进行帐务核对,保管有关对账单。

63、 (八)负责综合业务网络系统日常管理,每日打印有关报表,定期装订入档。

64、 (九)按照结息规定及时打印贷款计息清单和利息信息凭证,并对存、贷款计息审核把关。

65、 (十)保管批量处理业务账表和有关登记簿。

66、 (十一)监督汇差资金账户,每日匡算资金头寸,并将有关事项及时向主管柜员汇报。

67、 (十二)对发出的联行往账业务,每日对照业务清单进行逐笔勾对,发现差错及时报告、补救。

68、 (十三)在规定权限内对前台柜员有关业务进行授权。

69、 (十四)监督对公单位的开销户、账号、户名的变更和挂失、冻结与扣划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0、 (十五)监督柜员领用、使用、出售的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是否符合要求,对柜员使用的重要凭证进行二次销号,检查柜员对《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的记载是否合规。

71、 (十六)检查挂失、抹帐、冲账、挂账、大额提现、大额汇划等是否经主管柜员授权、签批,有关登记簿记载是否齐全。

72、 (十七)对账务处理的合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核。

73、次日逐笔审查柜员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内容是否相符,凭证要素是否齐全,记账份数与系统记录是否一致等。

74、 (十八)审核汇票、本票、支票签发、解付、退票、挂失以及电子汇兑的汇出、汇入、退汇是否符合规定;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以及承兑汇票的贴现处理手续是否合规;各种查询查复是否及时。

75、 (十九)同城票据交换是否符合人民银行的规定,各项中间业务是否符合有关的核算手续。

76、 (二十)办理其他交办事项。

77、 三、 综合柜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操作,严格按规程处理业务。

78、 (二)办理储蓄业务、对公业务、信通卡业务、各类中间业务、代办站及贷款等业务。

79、 (三)负责临柜业务查询、挂失、解挂、冻结、解冻等事项,并登记相关登记簿。

80、 (四)办理主辅币、残币的兑换和有价证券的兑付业务。

81、 (五)保管使用转讫章、现金讫章、储蓄专用章等业务印章。

82、 (六)随时检查现金箱、凭证箱,保持合理库存,超限额部分及时上缴内库管理员。

83、 (七)营业终了,按规定打印有关报表、资料,核对当日库存现金和凭证,经核实无误后签退。

84、 (八)休班、短期离岗将重要空白凭证、印章全部入箱,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将款项全部交清。

85、 (九)办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86、 四、凭证员岗位职责 (一)保管本网点所有空白凭证,登记、保管空白重要凭证登记簿。

87、 (二)定期核对重要空白凭证的库存数,保证帐、簿、实相符。

88、 (三)根据综合柜员填写的空白重要凭证领用单,为柜员调拨凭证。

89、 (四)办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90、 五、现金调拨员岗位职责 (一)保管本网点内库库存现金,掌管使用内库“现金库存登记簿”。

91、 (二)营业终了汇总各柜员“现金库存登记簿”,与计算机打印的现金余额统计表核对相符后,据以登记现金库存登记簿。

92、 (三)根据柜员填写的现金调拨单,为柜员办理库存现金的上解下拨。

93、 (四)按规定匡算库存限额,超出部分及时上缴。

94、 (五)保管入库保管已没收的假币(券),按照人民银行规定上缴,并办好出库、交接手续。

95、 (六)保管抵、质(押)品及有价单证,掌管使用有关登记簿,定期检查保证帐、簿、实相符。

96、 (七)办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97、 第四章 其他规定 第十七条 按照营业柜员设置钱箱,实行一柜一箱,各柜员现金箱要严格控制在核定的限额以内,超出限额部分及时上缴内库管理员,交接班实行扫数入库。

98、 第十八条 综合柜员每天从营业开始到营业结束,所有业务操作过程必须在监控之下进行。

99、监控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0天。

100、 第十九条 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密码管理、档案管理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01、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按照《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处理暂行办法》给予处罚。

102、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潍坊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制定,解释、修改亦同。

103、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潍坊市农村信用社综合柜员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104、 资料来源:潍坊农信联社。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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