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廉租房申请要求
1. 申请人具有本县非农业户口且在本县实际居住,且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相关资料图)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5平方米(建筑面积15平方米);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840元。
廉租住房申请流程: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县住房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县住房城乡建委自收到初步结果后在7个人工作日内将保障对象家庭信息反馈公安(车辆管理)、人力社保、社会保险、不动产、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
各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将联动审核结果反馈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住房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县住房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住房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廉租房审批工作,政策性强,时效性紧,涉及面广,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审核人员要严格按照廉租住房审批流程及审批时限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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